由于人的知识结构、智力结构和具体能力之间的差异,还包括其他非智力因素,决定了每个人思维方式、思维能力以及思维结果的不同。在KTV设计中,设计师就某一个题材进行创作时,首先要具备设计创作所必需的和与其相关的基本条件,这样在进行艺术设计时,才能遵循自己的目标去寻找灵感,去思考,去探索,去完成艺术设计的思维过程。
设计科学同文学一样,同属“按照主体需要的标准来反映事物”的意识形式。这种“主体的选择和取舍”来源于两个相关的过程:即主体的意识过程和主体的操作过程。KTV设计公司设计设计介绍说,在设计中主体的意识过程指的是主体在对客观事物进行观察时所表现出的对规律变化的意识与感受,这种意识广泛地存在于有生命的物体中。贡布里希把这种“内在的预测”称为“秩序感”,他认为“有机体必须细察它周围的环境,而且似乎还必须对照它最初对规律运动和变化所作的预测来确定它所接受到的信息的含义”。这样一种对“秩序感”的需求“促使他们去探寻各种各样的规律”。在这个过程中,“选择”的意义大于“取舍”。通过“选择”而确立了主体行为的出发点。
人类的意识形式概括起来大概有两种:一种是从客观实际出发,按照事物本身存在的样子去反映事物。这种反映形式所获得的是一种事实的意识即知识,它的目的是向我们说明“是什么”,科学反映就是属于这种反映形式。另一种是从主观需要出发,按照主体需要的标准来反映事物。它与前者不同就在于在反映过程中渗透进了主体的评价机制,并通过评价,把自身的需要渗透在反映的成果之中,因而在反映中必然包括着主体的选择和取舍。所以它反映的不是事物实有的样子,而是主体所希望的样子,即所谓“应如何”。
设计思维的过程是一个环环相扣、步步深入的过程,集中地体现了思维活动中高度的归纳、整理、概括的能力。任何一个KTV设计案例都不是设计师一瞬之间就能在脑海中形成的,一瞬只是创意产生的一个关键点,有了创意还需要经过很多的工作要做,让这个创意展现出来,不在让它以一种意识的形式存在。